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决定召开二十届三中全会 习近平主持会议
党纪学习教育·学条例 守党纪 | 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踔厉奋发新征程 | “人工智能+”加出发展新动能

镇康县法院巡回开庭便民诉 “阳光司法”促普法

发布时间:2016-08-11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巡回开庭便民诉 “阳光司法”促普法

——镇康县法院调解和好一起涉外婚姻案件

  中国法院新闻讯(李春宏)8月10日,镇康县法院深入忙丙乡麦地村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对一起涉外离婚纠纷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县人大代表、村组干部、当事人亲属、村民代表参加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

  家住忙丙乡麦地村的原告奚某诉称,其与被告陈某(缅甸籍)系夫妻关系,2008年结婚后生育两个孩子,夫妻感情尚可。尔后因被告患病导致视力模糊,性情大变,不但不参与生产劳动,而且还时常打骂孩子和老人,不让老人孩子吃饭,故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与被告的婚姻关系。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当事人家离法院较远,加之被告视力模糊,雨季天出行不便。为方便当事人诉讼,经过简单布置,麦地村委会活动室成为了镇康县法院的临时法庭。

  经过庭审查明基本案情后,考虑到被告在法庭上主动承认错误和身患疾病视力模糊的特殊情况,在案件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结合法理和情理尽力做原告及其母亲思想工作,让其再给被告一次改正缺点的机会,经过半个多小时的调解,原告同意原谅被告,该案以调解和好的方式结案。

  近年来镇康县法院把“阳光司法工程”活动作为一项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常态化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将法庭搬进村委会社区、农家院落、田间地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旁听监督庭审,法官现场解决纠纷,当面答疑解惑、就地开展普法宣传,不仅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而且拉近了干群关系、有效化解了基层社会矛盾,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