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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问泰国孕妇坠崖案二审改判

发布时间:2021-05-28  来源:央视网  字体大小[ ]

   原标题:三问泰国孕妇坠崖案二审改判

  央视网消息:2019年6月,中国一名孕妇与丈夫在泰国乌汶帕登国家公园游玩时不幸坠崖,所幸生还,随后该女子丈夫在医院被捕。2020年3月24日,泰国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俞某冬蓄意谋杀罪名成立被判处终身监禁。

  近日,该案在泰国二审判决,被告人被认定为“无预谋杀人”,并被改判有期徒刑十年。

  当事人对改判的失望以及网友对结果的不满引出了人们对此案二审改判的种种疑惑。

  为什么改判?

  当事人王女士在社交网络上表示,案件二审的宣判结果直接推翻了一审的宣判结果,将俞某冬的定罪由“蓄意谋杀未遂”改为了无预谋的杀人案件。争议聚焦在了杀人行为是否存在“蓄意”上。

  那么如何界定是否为“蓄意”?

  “其实就是从他的着手犯罪实施的具体情况来看。”法律专家岳屾山告诉央视网记者,“预谋杀人”多指犯罪嫌疑人事先有预谋(包括做准备、做计划等),然后再来着手实施,主观恶性比较大。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临时起意的。”岳屾山说。

  犯罪活动是否在主观上存在预谋和策划又如何进行判定?岳屾山解释:“主观方面其实是从客观来进行考证的,心理活动无法判断,但他的心理活动有的时候会反映在客观行为上面。”

  案件二审宣判结果公布后,当事人王女士的代理机构泰国大拓律师事务所主任史大佗表示二审法院的审理在事实和法律依据查明上有些草率。他认为:“在事实查明方面,二审法院并没有去调查案发之前他们夫妻双方资产方面的信息,以及在过去一段时间内是否发生过争吵,在案发当天双方是否发生过矛盾等。二审法院应该对一审的证据做一个系统化的分析论证,说明为什么一审法院在认定蓄意方面是有误的,二审法院又是基于什么样的逻辑推理认定蓄意不成立。”

  在量刑方面,史大佗表示,在泰国,如果是蓄意故意杀人,最高刑罚是死刑,如果是无预谋杀人既遂,量刑期限是15年到无期,这个案子即使是被告没有构成蓄意故意杀人,但是构成了无预谋杀人未遂,他的量刑标准是从15年适当减刑,但二审判决并没有表明刑期为什么从15年减到了10年。

  对于二审的结果与一审出入极大,除了当事人王女士表示“接受不了”外,部分网友也心存疑惑、表示惊讶。

  “这就是法院的法官的判断和一审的法官判断不同。”岳屾山表示,一审和二审案件所有的证据材料都没有任何差别的情况下,二者也可能会发生改变,“这是有可能出现的。”

  能否引渡回国内后再进行审理?

  “理论上来讲我们国家是有管辖权的,虽然说发生在境外,但是不管是实施犯罪人还是被害人,都是属于我们国家的公民,从属人(管辖)角度来讲,保护管辖的角度来讲,我们都有管辖权。”岳屾山表示最终实施犯罪的俞某冬没有被“引”回来是因为泰国方面还有其他的考虑。

  岳屾山表示,一般在引渡的时候,会遵循人道主义原则,“如果说这个人给引渡回去之后,有可能会被判死刑,那么就可能进行保护,不进行引渡。”

  回国后是否还能追究其刑责?

  在当事人王女士的相关微博下,也有不少网友提出疑问,询问是否可以回国后继续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

  对此史大佗告诉央视网记者:“王女士也注意到了刑法中的这一规定,但泰国和中国的法律体系不一样,这种犯罪行为在中国属于公诉案件。我们也不会放弃,相信她会采取一切方法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目前当事人王女士已经明确表示未来一定还会继续上诉。

中国法治传媒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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